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23〕1号)规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职称工作的监管,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评委会及其组建单位开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