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履行以下程序:(一)申报。组建单位经充分调研和论证,向市人社局提出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及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实施范围、评审专家库、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工作程序等。(二)评估。市人社局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评估。(三)组建。评估合格的予以核准备案,组建单位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