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有要求的,按 要求提供继续教育情况。
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规定》 (省政府令〔2017)第3号〕, 以及

晋升职称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 通知》 (冀人社字〔2019)221 号〕精神,用人单位 (部门)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相衔接的制度措
评职称
施, 丰富继续教育形式和内容,提出明确的学时要求,并对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考核, 登记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同时,继续 教育??

工程师职称评审
?能与职称评审硬性挂钩,不能把继续教育作为 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用人单位(部门)和各专业 评委会可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列入量化赋分 项目,赋予一定分值。
继续教育有关材料列入职称申报评审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