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普专业副研究员和研究员都可以通过论文或专译著路径满足奖项与项目成果类条件。副研究员要求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科普专业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SCI、SSCI、EI收录;研究员对应论文数量提高到3篇,同样要求至少1篇核心期刊或相应收录。
副研究员和研究员论文要求有什么区别
副研究员论文路径要求,申报人应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对科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科普专业学术论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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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副研究员职称论文要求
这2篇论文中,至少有1篇需要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者被SCI、SSCI、EI收录。
研究员对作者身份的要求相同,也应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
但研究员论文数量提高到3篇,而且同样要求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者被SCI、SSCI、EI收录。
因此,副研究员和研究员的核心差别主要在论文篇数,副研究员为2篇,研究员为3篇;作者身份和至少1篇核心或相应收录要求保持一致。
专译著路径还要区分两个科普专业方向
副研究员也可以选择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普相关专译著1部,替代对应论文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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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副研究员职称论文要求
副研究员从事科普研究工作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并标注;从事科普内容制作与推广工作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并标注。
研究员对应要求为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普专业专译著1部。
研究员从事科普研究工作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并标注;从事科普内容制作与推广工作的,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并标注。
标准还明确,公开发表是指在具有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出版著作则以取得ISBN统一书号为准。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