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8月7日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
7月10日(星期四)—7月31日(星期四),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登录,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择**委员会,按照《北京市**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参评条件和申报须知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二)单位审核推荐
7月10日(星期四)—8月7日(星期四),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参保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申报人)单位审核推荐”模块,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
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评审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予以退回。
申报人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并提交,再次联系参保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评审服务机构再次审核。
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根据短信通知,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五)答辩评审
具体时间安排我们会在本年度审核工作完成后,及时发送短信通知,请您关注短信通知,及时登录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查询下载打印答辩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参加答辩。
(六)验收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系统上报评审结果,申请验收。
验收通过后,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七)领取电子职称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核发2025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
申报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人资格证书查询”模块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