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专精特新企业职称材料实行个人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审核把关和后续逐级审核,个人弄虚作假可被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申报人员首先对本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包括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内容,都应如实填报,不能通过虚构、夸大或者伪造材料取得参评资格。
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并不只是把材料转交上去。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同时还对企业职称举荐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
职称材料需要全过程逐级审核
申报材料在后续流程中还要经过逐级审核,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缺少相应审核、签字或者盖章手续的,材料将被视为无效,因此这些步骤不是简单的形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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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各级人社职改部门需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材料上填写推荐审核意见、签署日期、加盖公章。每一环节都对应相应审核责任。
个人如果不如实填报信息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可被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也可能被撤销任职资格,同时还会被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企业方面的责任需要与个人责任分开理解。企业如果在职称举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经调查属实,可被取消职称举荐资格,并作为专精特新企业资质复核的重要依据。
因此,材料审核不能只理解成“申报人自己保证真实”。个人负责真实填报,用人单位负责核验岗位、经历、业绩和举荐材料,后续各审核部门继续逐级把关,责任是分层承担的。
准备申报时,个人应先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单位再核对人员岗位、经历和业绩,之后检查逐级审核、签字、盖章是否完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虚假或手续缺失,都可能直接影响材料有效性和后续评审。
文章来源: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