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标准制定可以作为江苏物联网职称业绩,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对本人角色与标准层级要求逐级提高。工程师可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1项以上;高级工程师要求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1项以上;正高级工程师则要求主持完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1项以上。上述业绩都要求标准已经颁布实施。
本人角色从参与制定提高到主要起草和主持完成
工程师的标准业绩路径要求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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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评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师条款没有另外写明本人必须排在固定名次,但标准必须已经颁布实施。
高级工程师的本人角色提高为“主要起草人”,需要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1项以上。
高级工程师同样要求相关标准已经颁布实施,仅参与起草尚未正式发布实施的标准,不能完整对应这一项业绩成果。
正高级工程师则要求“主持完成”,本人作用进一步提高,并且业绩条款要求主持完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制定1项以上。
正高级标准业绩不再包含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标准成果范围,都明确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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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联网职称标准制定
正高级工程师对应的这项业绩成果写的是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没有把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列入这一条款。
因此,不能把高级工程师阶段可以使用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直接等同为正高级工程师该项业绩。
无论申报哪个层级,都应核对标准名称、标准层级、本人在制定中的实际角色以及是否已经正式颁布实施。
标准制定只是职称业绩成果的其中一种路径,还需要结合工程师“2项以上”、高级工程师“3项以上且前7项至少2项”、正高级工程师“3项以上且前8项至少2项”的整体业绩组合判断。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江苏省数字经济(物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