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内蒙古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需要委托内蒙古评审正高级经济师,不能直接按普通属地人员路径报送。需要先经本单位同意,再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应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送经济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委托评审需要先由原隶属关系单位出具评审函
中央驻自治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委托内蒙古评审时,首先要取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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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驻内蒙古职称评审
在单位同意基础上,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如果属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内蒙古单位,则应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因此,委托评审函不是由申报人个人自行出具,也不是由驻区单位任意部门自行替代。
通知没有给出委托评审函的固定格式、附件目录和具体办理时限,所以不能根据本通知自行扩展这些细节。
经自治区人社厅同意后报送经济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取得委托评审函后,还需要经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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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驻内蒙古职称评审
自治区人社厅同意后,相关材料报送至经济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本通知明确,该办事机构为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因此,完整委托评审链条可以概括为:本单位同意、相应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自治区人社厅同意、报送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委托评审只是解决跨隶属关系人员在内蒙古参加评审的程序问题,申报人员仍需符合本年度正高级经济师相应申报条件和评审要求。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