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山东职称继续教育有什么要求?什么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分别怎么学习?
答: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我省《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等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及其他有利于提升综合素质的基本知识为主。
(2)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继续教育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