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然资源行业高级工程师最直接的论文路径是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须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但“2篇论文”并不是唯一的学术成果路径。
申报人员还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学术著作或培训教材、1篇期刊论文加会议宣读论文、1篇期刊论文加专项技术报告,以及特定人员适用的技术工作总结、决策咨询类信息等路径。
2篇论文只是学术成果路径之一
如果直接走论文路径,需要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并且其中至少有1篇是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因此,不能只看论文总篇数,还要核对作者身份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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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然资源高级工程师职称学术成果要求
另一种组合是,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再加上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1篇以上。会议论文还需要提供论文宣读证明。
还可以采用“1篇期刊论文+1篇专项报告”的方式。专项成果可以是技术分析、论证、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或者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但要求获得上级部门采纳和认可,或者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著作类成果也可以单独形成路径。独著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或者工程专业技术培训教材1部,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可以对应相应学术成果条件。
这些路径之间不是简单拼凑关系。申报人应先确认自己准备采用哪一条,再把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或出版、会议宣读证明、采纳认可等附加条件一次核对完整。
特定人员还可以使用技术工作总结等成果
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有单独的学术成果路径。可以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也可以结合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的重点科研、生产或工程项目,独立撰写技术工艺工作总结1篇以上。

高级工程师职称论文要求
这类技术工艺工作总结每篇不少于3000字,并且要获得上级部门或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只写一篇普通个人工作总结,或者只达到字数而没有项目实践和书面认可,都不能直接按这一条判断。
高级技师类技术技能人员也有技术工作总结路径,要求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企业本职业或工种特别复杂的关键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工作总结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并提供本人主导方案实施的相关证明。
此外,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替代论文条件。具体是否适用,还应按相应规定继续核对,不能仅凭“被采用”三个字自行扩大范围。
信息依据
政策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发布部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https://zrzyj.nanning.gov.cn/zwgk_57/tzgg/gggs/t6712567.html
适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适用年度: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