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专利质量提升,但目前 ………
《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修改背景和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专利质量提升,但目前仍存在各种形式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因此,为维护专利法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申请专利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3月11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11号公告),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75号)(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修改。在《规定》修改完成并实施后,第411号公告将予以废止。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对《规定》名称进行修改。依据修改后的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表述,将《规定》名称由“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为“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二是补充完善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规定》补充完善了关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进一步明确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表现形式。三是明确规定了对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规定》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专门处理程序,同时为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告知了相关法律救济途径。四是更新完善了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相关处理措施。《规定》进一步更新和完善了对存在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理措施,以及职责部门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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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请问单独组卷找你们可以吗?我单位有,业绩有,就是不会整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