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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关于申报补录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公告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职称评审工作“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根据省职改办要求,我市于2021年和2022年分两批梳理上报了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实现了个人 ………

职称证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职称评审工作“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根据省职改办要求,我市于2021年和2022年分两批梳理上报了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实现了个人职称信息网上查询验证。为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全覆盖。现开展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1年和2022年未集中采集职称信息人员,主要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称资格未及时申报采集信息人员。

2.已采集职称信息人员,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可重新申报。

3.2023年6月前通过考核认定新取得中、初级职称资格人员。

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

职称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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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照《邯郸市职称采集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在“邯郸市职称采集系统”内采集职称信息。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真实性负第一责任,务必认真核实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以单位党组名义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3.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审核数据,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以单位党组名义报各县(市、区)人社局汇总。

4.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处(职改办)成立专班,负责审核数据真实性,数据审核完毕后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党组名义形成文字材料汇总上报市职改办。

三、申报材料

1.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报告;

2.《上报数据》纸质版及电子版;

3.邯郸市职称信息审核一览表(系统自动生成);

4.上报信息统计表;

5.单位负责人承诺书;

6.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职称对应红头文件(审后退回);

7.评审表原件(审后退回)。

采集的职称信息均使用邯郸市职称信息采集系统导出。

四、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逐项核对人员信息和证书信息,特别是非公人员职称评审数据录入工作,要确保数据全面真实有效。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建立数据审核上报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字背书,数据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如出现造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广而告之。加大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上报人员,保障其知情权,做到应知尽知,应录尽录。在我市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现在外地工作的人员,由原申报职称评审时的工作单位负责录入。

所有申报录入信息材料于7月7日前报市职改办,今后将视情开展补录工作。

联系电话:3112590

邯郸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来自北京市客户的评论:
现在好像新条件中,很多都把论文去掉了,但是,实际申报,今年好像还是有论文的!
来自河北省客户的评论:
新版评审条件会不会还有大调整,我看刚发布的这个还有试运行,是不是后期还会继续变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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