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职改办、辛集市职改办、省国资委职改办、省人才、厅直各有关单位:
请通知全部申报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具体事项如下:
1、答辩时间:11月19日-11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各参评人员答辩时间详见职称答辩名单,不再提前领取答辩证。

河北省职称答辩通知
2、答辩地点:国安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36号,工农路与城角街交口西行100米路南)。
3、申报人员答辩当地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4、申报人员须认真核实答辩时间安排表上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如有问题于答辩当天向工作人员反映。
5、因近期雾霾天气多发,建议外地答辩人员于答辩前一天到达石家庄市。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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