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职称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学科或者专业方向分为若干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负责对申报人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也可以不设评议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3名以上评审专家按照分工,提出评议意见。
评议组或者分工负责评议的专家在评审会议上介绍评议情况,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表决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