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普职称两个专业方向的业绩成果不能互相替代。政策解读明确,“科普研究”和“科普内容制作与推广”分别设置独立量化指标体系,两类方向业绩成果不可互通替代,申报时必须先确定专业方向,再按该方向对应指标核对成果。
两个方向使用的是独立量化评价体系
科普研究方向主要评价政策研究成果及代表性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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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职称业绩能互换吗
科普内容制作与推广方向主要评价展览规模、活动层级、作品数量和网络传播阅读量等实践成果。
两类方向评价重点不同,因此不能用科普视频、展览或活动成果直接替代科普研究方向的研究类成果。
同样,科普研究报告、政策研究成果也不能直接拿来替代内容制作与推广方向要求的展览、作品或传播类指标。
这种设置的目的,是让不同类型科普人员按照真实工作内容和成果形态接受评价,而不是把所有科普成果放进同一套指标中。
申报时应先确定方向再核对对应业绩
申报人首先要判断自己的主要工作更接近科普研究,还是科普内容制作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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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内容制作推广职称业绩
确定方向后,再按照该方向的基础类条件核对本人已有成果。
政策解读还明确,两类方向都需要按照相应要求满足基础类条件和奖项与项目成果类条件。
因此,不能因为自己在另一个方向有较强成果,就直接替代当前申报方向缺少的业绩条件。
实际准备时,最关键的是保持“专业方向—工作内容—代表成果—量化指标”一致,避免跨方向混用成果。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