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村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或正高级讲师,在符合相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15年以上、受聘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5年以上并具有本科学历,可以适用学历放宽政策:取消40周岁以下申报者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要求。
江苏乡村教师申报正高级职称要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要看乡村任教年限。申报人员需要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15年以上,这项政策针对的是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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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乡村教师高级职称年限
其次要看现职受聘年限。中小学教师需要受聘高级教师5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对应的是受聘高级讲师5年以上。
第三项是学历条件。本通知列明适用这项放宽政策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学历,也就是说,本科是这项乡村教师正高级职称学历放宽政策中的明确条件之一。
另外,这些条件仍然是在符合相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执行,并且相关倾斜政策针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
因此,判断自己能否适用这项政策时,需要把连续乡村任教15年以上、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受聘5年以上、本科学历以及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一起核对。
取消的是40周岁以下研究生或硕士要求
这项政策放宽的重点不是取消正高级职称的全部学历条件,而是针对符合上述乡村任教和受聘年限要求的人员,取消40周岁以下申报者须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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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乡村教师高级职称年限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长期乡村教师,在申报正高级教师或正高级讲师时,不再因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而必须满足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这一项要求。
这里不能理解成“乡村任教15年就可以直接申报正高”,因为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受聘5年以上仍然是本通知明确列出的条件。
同样,也不能理解成正高级职称的其他基本条件全部取消。本通知只是对40周岁以下申报者原有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要求作出放宽。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