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相关单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推荐时,推荐人选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代表作、参评材料等。
这里的5个工作日不是5个自然日。相关单位在组织推荐时,还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并严格在指标范围及结构比例内进行人选推荐,公示环节是推荐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示时间和内容都有明确要求
推荐人选公示期要求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此,单位在安排申报、审核和推荐进度时,需要把公示所需时间一并计算进去,不能只考虑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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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推荐公示
公示内容不是只公布人员姓名或名单,还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代表作、参评材料等。公示过程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相关人员能够了解推荐对象及其主要参评信息。
单位在开展推荐时,还需要严格在指标范围及结构比例内进行人选推荐。这意味着公示环节与前面的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和推荐程序相互衔接,而不是单独存在的形式性步骤。
公示完成后,公示及公示结果情况还要写入《推荐情况报告》。《推荐情况报告》同时还包括推荐基本情况、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论文和著作核查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对单位来说,实际操作时不仅要完成公示本身,还要留意后续材料衔接。公示期限、公开内容和公示结果记录都要落实,不能只完成其中一项。
对申报人员来说,如果进入单位推荐阶段,可以重点关注公示是否按规定开展,以及本人基本情况、代表作、参评材料等信息是否进入公示范围。公示结束后,单位还需要继续完成推荐情况报告等后续工作。
信息依据
政策名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jw.beijing.gov.cn/tzgg/202609/t20260903_4849163.html
适用地区:北京市
适用年度: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