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邮政行业中从事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领域工作的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数累计达到同级任职要求的最低年限数量。
(五)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应学历申报。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一)快递设备工程专业:熟悉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掌握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熟悉快递主要专用设备的开发程序、设计规程、制造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具备独立承担一般性设施、设备研制或课题的科研、设计工作的能力。
(二)快递网路工程专业: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掌握快递网路建设、组织、优化等工作,熟悉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独立完成一般网路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三)快递信息工程专业:熟悉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掌握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熟悉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具备独立完成一般快递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励),或获得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二)完成区域性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1项以上,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三)完成有一般技术难度的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技术项目或技改项目1项以上,通过验收后推广实施,取得一定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1项,被市(厅)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五)作为主要撰写人,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或编写本专业市(厅)级主管部门委托制定或修改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规章等1项以上。
(六)作为主要作者,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似专业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2篇以上。
(七)独立或作为主要撰稿人,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报告2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八)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人,组织或参与县(市区)级以上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培训1批及以上。
(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自主研发的专利和自主认定的项目、工作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完成1项及以上。
五、附则
(一)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3年以上”含3年。
(二)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局、委、办等。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累计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五)在“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在“四、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不累计。
(六)邮政业:为社会提供寄递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服务的行业。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业务。快递服务:指在承诺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邮政法》第84条),接受用户委托递送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给特定个人或单位。
(七)快递工程技术人员:指从事研究、设计使用和维护快递生产作业所需设备;规划、设计优化网点布局、路由方案及集散中心数量,监控网点运行情况;进行包机、散航资源利用与时效优化,规划、管理运力资源;进行退网分析、退后管理支援;规划设计快递作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采集、储存、分析、挖掘、应用快递网络信息;编制、应用设备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八)主持: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头作用,主持人对项目负总责。一般指项目的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涉及人等。(请对以下序号进行调整)
(九)主要工作人员:在项目组中起到主导作用,在项目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能证明业绩成果并记载团队人员组成的文件材料中,署名排序前3名者。
(十)参加完成:指在项目组内,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参加项目全过程并承担技术性工作的完成人,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主要参加人员,排序不限。
(十一)经济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
(十二)较大的经济效益:指某项工作产生的收益增幅超过本地区或本行业平均水平的20%以上。
(十三)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
(十四)关键性问题:涉及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在完成项目任务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问题。
(十五)疑难问题:指专业技术中出现暂不分明,难以确定的,无现成办法可解决的技术难题,须通过分析探索、科研实验等手段才能找出解决办法的问题。
(十六)重大缺陷:也称网络运行实质性漏洞。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目标控制的情形。
(十七)相当奖励:相当于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奖励水平。如本标准中“市(厅)级以上”的同等级别就是集团总部(总部级)、省级以上行业组织。
(十八)学术、技术专著: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的评定。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不能视为学术、技术专著。
(十九)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型号(CN或ISSN)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凡对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
(二十)主要作者、主要撰稿人: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占总字数的20%以上。
(二十一)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指县级(不含)以下从事快递工程专业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