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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职称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范围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评价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2.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3.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其中,公需课每年需满足30学时,专业课每年需满足60学时。

5.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轻工联社工程技术专业职务资格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获奖项目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要求

1.职称材料申报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注册、填报。

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申报人员在填写系统数据时,请务必严格按照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系列、申报方式和现从事专业等内容。

“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

其中全日制学历是指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评审依据学历是指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

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证书查询页面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不能查询的,应报送情况说明材料,并加盖具有证明能力的单位公章。

3.“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中各项要按照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扫描件。

“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获得本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受聘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的时间及年限(不要求必须聘任在本级专业技术职务),以聘文或聘书为准。

“聘任年限”为聘任累计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改系列申报的,还需上传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含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及其他)等最多不超过15项。

“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或“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所有奖项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和佐证文件。

“等级”按照获奖级别,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合作奖等奖励等级,或按照表彰发证机关等级填写,如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等。

(1)课题需与申报职称工作相关。上传课题项目公布文件或申报书、结题结项批复或验收证书等材料。

(2)专利需与申报职称工作相关的国家专利,不含转让的专利。

上传专利证书原件。

类别填写“发明”、“实用新型”等。

(3)论文和著作应符合《标准条件》中的有关要求,不得上传用稿通知。“时间”填写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成果名称”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

论文材料应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包含出版信息)、正文页、论文查重报告和互联网搜索的数据库检索页等。著作应上传封面页、编辑人员页、目录页、个人撰写章节、著作数据库网页截图。

5.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

字数上限为1200字,不得体现个人姓名。

6.其他证明附件。

扫描上传《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等材料;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须进行推荐排序。

7.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2020年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012年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

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如论文、著作等),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保证上传材料清晰。

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经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5份,系统生成,A3双面打印,原件),由呈报部门集中统一报送。

申报人员须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意见、签名、印章、日期等信息须完整齐全。

《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呈报部门完成系统申报材料审核上报后,加盖呈报部门公章报送(原件或PDF扫描件)。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有关要求

1.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

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要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公开公示制度,对拟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推荐及公示情况严格把关。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符合填写规范;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

(一)系统数据由各呈报部门集中统一报送,网上受理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

(二)根据工作安排,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平台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送至省轻工联社。

(三)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报送地点(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704、705室

联系电话:(0531)51756360,51756367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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