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报人员类型:
我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倾斜政策:
(1)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2)对长期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但未参评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打破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逐级申报的限制,可根据自身的业绩情况,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3)除有专门要求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均不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个人申报程序:
(1)报送。申报人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要求和直接申报程序,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报送中天人力中心受理窗口。
(2)审核。中天人力中心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中天人力中心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3)评审。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并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颁发职称证书。
评审方式:
申报人既可按照原有渠道,通过单位推荐申报,也可向专门受理机构直接申报。
个人直接申报方式为:
1.个人申报。凡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均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2.定点受理。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开设专门窗口,随时受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
3.定期评审。评审工作纳入全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对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加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