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评职称时,省级职称文件未指定具体论文期刊,并不代表所有单位都不再设置期刊条件;申报人还应核对国家标准、河北地区标准和有评审权单位的单位标准。 ………
河北评职称时,省级职称评审文件没有指定论文必须发表在哪一种期刊,不能直接理解为任何期刊都可以,也不能理解为所有单位都不得再提出期刊条件。申报人还要继续核对国家标准、河北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真正需要判断的是所在单位是否具有职称评审权,以及是否已经依据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制定了单位标准。只有把评审渠道和标准层级弄清楚,才能判断论文期刊要求以哪一份标准为准。
省级文件没有点名具体期刊,只能说明河北地区标准在这一点上没有进一步列出刊物名称,不能据此推断论文数量、作者身份、发表形式或单位要求也全部取消。
如果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已经制定单位标准,申报人还要看单位标准是否对论文期刊提出了更高要求。省级文件未指定期刊,并不能自动排除单位标准的适用。

应确认单位是否具有职称评审权、本次申报走哪一种评审渠道、单位标准是否适用于本人的职称系列和层级,以及论文期刊要求是否已经纳入实际执行标准。
如果单位只是负责推荐,最终由其他评委会评审,还要分别核对推荐环节和最终评审环节的要求,不能把两类条件混在一起。
各职称系列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区标准由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
单位标准只能由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是否具有评审权,是判断单位条件能否作为评审标准的重要前提。
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申报条件,但不能借此降低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中的要求。

申报人应把谁制定标准、谁组织评审、本人参加哪条评审渠道三个问题对应起来,再判断论文期刊条件,不能只比较哪一份要求更宽松。
常见问题:
1. 河北省职称文件没指定期刊,就可以随便发吗?不能,还要核对适用的单位标准。
2. 所有用人单位都能增加期刊条件吗?不是,材料中说明的是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

3. 单位标准可以低于国家标准吗?不可以。
4. 申报前最重要的动作是什么?先确认本人实际评审渠道和适用标准。
申报提醒:
不要只看省级文件中有没有列出期刊名称,就直接决定论文发表方向。先向单位确认是否存在单位标准,再按最终适用要求准备论文和期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