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工作提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28号)要求,为更加高效有序地做好2026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申报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5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创建账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名制管理,申报人可访问“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或通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单位获取账号,可按照“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要求进行。

(二)个人申报。从即日起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申报人确认本人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预约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8月3日8:00至8月5日17:00手动申报。为错开高峰期,建议选择“预约申报”。申报材料填写要求(见附件1-4)。

贵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时间

贵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申报信息填报错误、学术论文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

(四)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将审核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推荐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可以撤回修改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系统中上传推荐。本单位未被推荐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

(五)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下一节点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评委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日17:00。

(六)评审费交纳。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贵州省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50元、高级职称评审费为350元。职称评审费通过职称系统统一交纳。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职称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须在9月5日17:00前扫码交费。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具体规范要求,按照《贵州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技教高组〔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6贵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

贵州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

(二)申报职称评审学术成果论文的发表,须慎重选择国内正规合规的学术期刊(非报刊、电子期刊、民间文学刊物、文艺刊物等),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查询到备案信息,且能在知网、万方、维普任一网站查询所发刊物收录情况和论文收录情况。除此之外发表的期刊或其他平台发表的论文将被视为不合规或学术不端行为。

(三)正高级职称申报实行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制。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提交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论文、著作等作为代表性学术成果,经政策性审查合格并符合送评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将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送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盲评。送评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性学术成果-申报专业-标题”于8月5日17:00前发送至高评委(邮箱jgxlgpw@163.com),未按时发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需按转入职称系列的评审标准提供业绩。用于申报转评前同等层级职称的业绩,如符合转入职称系列评审要求的,可继续使用。申请同级转评的,评审通过后任职资格时间连续计算;跨系列申请晋升上一级的,按破格申报。已用于转评的业绩,转评前非本职称层级形成的业绩不得作为晋升上一级职称的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宜

(一)申报正高、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及相关人员(转评、破格人员)需要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贵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费

贵州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

附件:1.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2.XX学校教师课时汇总表

3.XX学校教师传、帮、带情况汇总表

4.XX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汇总表

2026年7月2日

(联系人: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851-85837310)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职业能力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工作提示》

相关推荐
  1. 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示
  2.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3. 关于做好2026年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以考代评”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4. 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
  5. 贵州省外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规范确认办法
  6. 关于延长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初中级“以考 代评”职称考试资格审查补充材料时间的公告
  7. 贵州其他系列职称转建筑工程初中级怎么转?新岗位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参加对应考试
  8. 贵州2026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代表作怎么上传?1篇代表作要与职称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