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可以作为黑龙江科普职称的奖项与项目成果类条件,但“取得权利证书”本身不等于一定达到职称要求。标准同时规定了知识产权类型、数量、本人排名和转化应用要求,尤其要注意实际转化条件。
助理副高正高的专利数量和转化要求不同
助理研究员可以使用参与发明设计的科普作品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需要转化应用。
.jpg)
软件著作权科普职称
助理研究员还可以使用科普软件作品的软件著作权2项,其中至少1项需要转化应用。
副研究员要求作为负责人前3名,可以使用发明设计的科普作品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且该发明专利需要转化应用。
副研究员也可以使用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转化应用。
研究员要求作为负责人前3名,可以使用发明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转化应用。
研究员如果使用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路径,则需要达到4项,并且至少2项转化应用。
只有专利或软著证书并不等于达到成果条件
助理研究员的软件著作权路径明确要求2项,并至少有1项转化应用,因此仅有软著登记证书而没有达到数量或转化要求并不完整。
.jpg)
软件著作权科普职称
副研究员和研究员的专利路径还增加了负责人前3名的本人排名要求。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数量要求并不相同,不能把不同类型简单相加后直接认定达到某一条款。
当前标准在副研究员和研究员成果条款中列明的是专利路径,没有另外列出软件著作权作为这两个层级对应条款,因此不能把助理研究员的软件著作权要求直接向上套用。
申报时应分别核对知识产权类型、数量、本人排名以及实际转化应用数量,四项都与对应职称层级条款一致后再判断是否符合该项成果条件。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