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可以用于湖北电子信息工程部分层级的职称业绩,但不同层级要求不同:正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明确列有发明专利等专利成果,但没有把软件著作权列为同类业绩选项;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则都明确列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并分别规定数量和个人排名。
正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时,相关岗位业绩成果中可以按规定使用国家授权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3项以上,个人排名前3;部分岗位还列有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并分别设置个人排名要求。
这里要特别注意,正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的对应业绩成果条款没有把软件著作权与专利并列列出。因此,不能把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层级的软著要求直接套到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层级三类岗位都明确列有1项以上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排名前2,发明专利要求排名前3;也可以使用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个人排名前2。
工程师层级的专利软著排名要求更宽
工程师层级同样可以使用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但排名要求不同。专利为1项以上,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排名前5,发明专利要求排名前7;软件著作权为1项以上,个人排名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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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评职称
因此,手里有专利时不能只看“有没有证书”,还要同时核对申报层级、专利类型、数量和个人排名。高级工程师与工程师虽然都可以使用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但对应排名并不一样。
软件著作权也是同样的判断逻辑。高级工程师需要2项以上并排名前2,工程师需要1项以上并排名前2;正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则不能自行套用这两档软著规则。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属于业绩与成果条件中的一种可选路径,并不等于只凭一项专利或软著就完成了整个职称申报。不同层级还需要继续核对学历资历、专业资历与能力、论文著作以及其他相应条件。
实际准备时,建议先按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三个层级分别归类,再在每一层级下核对专利类型、数量、个人排名和软著数量。这样可以避免把低层级的排名要求套到高层级,也能避免把没有列明的软件著作权规则自行扩展到正高级工程师。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