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称评定对不同特殊学历和证书的处理方式并不一样。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以及符合条件的党校学历可以认可;普通高校大中专结业生可降低一个等级比照;培训班修业、结业和专业证书则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军校党校和普通高校结业经历怎么认定
部队院校学历方面,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这里同时包含两个条件,一个是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另一个是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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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学历评职称
党校学历方面,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所以,党校学历并不是笼统地全部认可,本通知明确到了学校范围和学习形式,要求属于规定党校,并且是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如果没有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以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这类结业生与正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处理方式不同。政策不是按原学历层次直接认定,而是明确降低一个等级进行比照。
培训班结业证不能作为职称学历依据
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不能作为职称评定中的学历依据。这一点与部队院校学历、党校学历以及普通高校结业生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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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学历评职称
虽然这些培训类证书不能替代学历,但本通知允许将其作为评审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因此,它们并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只是不能承担学历证明的功能。
判断特殊学历或证书能不能用于职称评定时,关键是区分三种结果:部队院校和符合条件的党校学历属于“予以认可”,普通高校大中专结业生属于“降低一个等级比照”,培训班修业、结业和专业证书属于“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申报人员不能把这三种情况混在一起理解。特别是培训班证书,即使名称中带有“结业”或“专业”,也不能因此按学历使用,只能作为专业能力方面的参考。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