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通知所称乡村教师,是指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教学一线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都可能纳入乡村学校范围,但是否属于具体乡村学校,还要看当地正式确定的乡村学校清单。
江苏乡村教师职称政策适用于哪些学校和教师
判断自己是否属于乡村教师,首先看任教地点。学校应位于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或者村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内的学校不属于本通知对乡村教师范围的这一定义。

江苏乡村教师职称认定
其次看学校类型。本通知明确把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都纳入学校范围,因此不能把乡村教师简单理解成只有普通中小学教师。
第三看岗位状态。适用对象是教学一线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也就是说,仅仅在乡村学校工作并不当然等于符合本通知所称乡村教师身份,还要满足教学一线和在职在岗这两个要求。
第四还要看申报时的实际任教状态。通知在职称倾斜政策部分明确,相关政策针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并且申报当年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人员。
因此,能不能享受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不能只看过去是否有乡村任教经历,还要结合当前学校是否属于乡村学校、本人是否在教学一线、申报当年是否仍在乡村学校任教来判断。
乡村学校名单由谁确定
乡村学校范围不是由个人自行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当结合乡镇区划调整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乡村学校清单目录,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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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乡村教师职称认定
审核后的乡村学校清单,还要分别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判断某所学校是否属于本通知适用的乡村学校,最终应以当地确定并审核备案的清单为准。
本通知还要求建立乡村学校动态管理机制,至少每两年对乡村学校清单目录核查更新一次。学校是否属于乡村学校,不是一次确定后永久不变。
对申报人员来说,最关键的是先确认学校是否在当地有效的乡村学校清单中,再核对本人是否属于教学一线在职在岗教师,以及申报当年是否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