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村小学教师兼任多门学科或转任其他学科后,职称评审中的学科对应可以放宽处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可以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或转任学科同等互认,相关业绩同等考量。
乡村小学教师转学科后专业和教师资格可以交叉认可
这项政策明确针对兼任多门学科或转任其他学科的乡村小学教师,解决的是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和实际申报学科不完全一致时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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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乡村小学教师职称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可以交叉认可,意味着不能因为大学所学专业与当前申报学科不完全一致,就直接否定这类乡村小学教师的职称申报学科关系。
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之间同样可以交叉认可。因此,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当前实际承担或申报的学科不完全一致时,也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交叉认可原则处理。
对于长期在乡村小学承担多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本通知还明确,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不要求只能选择其中某一门学科作为唯一有效学科。
转任其他学科的教师也按同等互认处理。也就是说,乡村小学教师由原学科转到其他学科任教后,不能简单因为学科发生变化,就把转任后的学科排除在职称评审认可范围之外。
兼任或转任学科的教学业绩可以同等考量
除了学科本身可以互认,本通知还规定,乡村小学教师所有兼任学科或转任学科的业绩同等考量。

江苏乡村教师转学科职称
这意味着,教师在兼任学科或转任学科中形成的教学业绩,不应仅因为学科与原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同而被排除。
不过,这项政策明确指向乡村小学教师。通知并没有把这一条扩大到所有乡村教师群体,因此不能据此直接推导中学、幼儿园、中职等其他教师也完全适用同样的学科互认规则。
对乡村小学教师来说,真正要把握的是三层关系: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和申报学科可以交叉认可;兼任或转任学科同等互认;这些学科形成的业绩同等考量。
文章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