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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冶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评基本标准条件

职称证

一、专业设置

本专业评委会包括以下专业:

1.冶炼:从事金属冶炼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2.焦化:从事煤化工生产由煤炭转变为焦炭及回收加工化工产品。对焦炉及化工区域从事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制造、采购、监制、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的技术人员及生产配合施工人员。

3.制氧:从事低温深冷法进行气体分离,将空气的氧气、氮气、氩气、稀有气体提纯成产品的工艺技术研究、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4.冶金热能与动力:从事冶金热能与动力专业研发、设计、采购、施工及冶金工业炉窑制造、运行管理、故障诊断、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5.金属材料:从事金属材料专业研究、设计、生产加工的工程技术人员。

6.耐火材料:从事耐火材料及工业炉窑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7.冶金理化检验:使用理化检测设备,从事金属、非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的物理、力学、机械性能和成份进行检验、检查、测试、试验、实验的理化检验工程技术人员。

8.冶金设计:从事金属冶炼工艺、冶金工程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9.轧制:从事金属轧制工艺技术研究、设计、生产;研究金属加热、变形、冷却过程的组织转变和性能控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条件要求

申报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学历或学位均予认可;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报。

(二)业绩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作,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解决生产过程中本专业领域的复杂技术问题。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革项目,或独立承担过重要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掌握国内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成功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和资源配置服务,为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做出积极贡献。

(三)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等,3项及以上。

(四)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五)编写国家标准;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排名前三)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在符合破格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推荐。

说明:成果包括“专业论文”、“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专著”、“编著”、“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合同”,以上成果任意提交3项。例如3篇专业论文,或1个发明专利和2个技术报告,或1个设计文件、1本专著和1个技术标准。

三、答辩代表作类型和相关要求

(一)答辩代表作类型

1.专业论文:须为本人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是否公开发表不限,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答辩代表作。采用合作撰写的专业论文作为答辩代表作,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交“论文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论文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写作目的及实际指导意义。

2.专著/编著(教材):须为正式出版物,内容应与申报专业一致,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专业著作/译著须为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编著(教材)须为主编、副主编,其他编委会成员不能认可。申报人须同时提交“著作内容概述”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介绍著作的写作背景、主要内容、写作目的,如果是合著,还要写明本人撰写的章节,该书的销售情况以及实际指导意义。

3.发明专利:不限排名。专利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只承认已授权、未过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不认可。申报人须同时提交“专利情况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该项专利的研发背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同时具体描述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作用、排名情况以及该项专利的转化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技术报告:作为技术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或编写组组长完成的技术报告。包含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课题报告等类型。申报人须同时提交“报告撰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根据报告类型和性质特点,介绍项目背景、研究过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是否审批通过,以及本人在撰写报告中所承担的工作。

5.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总体设计”等,设计文件必须是已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是已经投入建设、生产。申报时须提交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全部设计文件,同时提交“设计文件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明确本人在项目设计中担任的角色,阐述本人设计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该项目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技术标准: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准内容须与申报专业类别一致,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作为主要起草人,不限排名。申报人须同时提交“标准起草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标准或规范的基本信息,适用情况,是否修订或废止。本人在标准或规范起草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7.行业工法:已由相关主管部门发布执行并备案的国家级、省部级工法。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具有完整的工艺路线。作为工法编写人,不限排名。申报人须同时提交“工法编写说明”作为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该项工法的基本信息,应用实例、先进水平、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在工法编写过程中所做具体工作内容、所起作用及排名情况。

(二)答辩代表作上传要求

1.选择独立撰写的专业论文作为答辩代表作的,上传专业论文即可。

2.选择其他类型及合作撰写论文作为代表作的,需要提交代表作说明,字数在5000字左右。

3.专业论文及代表作说明文档模板请用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XZTkDHdpqec1u7XZi3JuQ?pwd=pxni 提取码: pxni 复制这段内容后用百度网盘下载,操作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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