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发表的论文、教材和著作等成果材料不能只复印正文部分,而应提供全文、刊物封面以及带有本人姓名的目录。同时,还要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目录中勾出本人的论文题目及姓名,方便审核人员核验发表载体和作者信息。
论文教材著作材料要同时提供全文封面和带本人姓名的目录
首先是全文要求。已经发表的论文、教材和著作等成果材料,申报时需要复印全文。不能只截取首页、摘要或部分章节来代替完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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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技工教师职称论文全文复印
其次是刊物封面。封面主要用于核验成果发表载体,因此不能只有论文正文而缺少刊物信息。准备时应把论文、教材或著作对应的封面与正文一并整理。
第三部分是带有本人姓名的目录。目录需要能够显示本人姓名,并和所提交的论文或成果对应。这样审核人员可以直接核对申报人与成果之间的关系。
通知还明确要求,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目录中勾出本人的论文题目及姓名。也就是说,原件和复印件的目录都要做相应标记,不能只在复印件上勾选。
从材料审核角度看,这几项要求并不是重复准备,而是分别核验成果内容、发表载体和作者身份。全文用于查看成果本身,封面用于核验刊物信息,目录及勾选则用于确认本人论文题目和姓名。
另外,通知特别指出,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以来取缔的201种非法报刊上的论文,不予承认。因此,申报人不能只看论文是否已经印刷发表,还要关注发表载体是否属于被取缔的非法报刊。
当前材料只说明存在这201种非法报刊及相应不予承认规则,并没有提供完整名单。因此,实际核对时应以有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能自行根据期刊名称作判断。
实际准备论文材料时,可以按“全文—封面—目录—勾出本人论文题目及姓名”的顺序整理,再与《海南省技工院校教师论文及成果一览表》中的相应信息逐项核对,减少成果名称、刊物和作者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文章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个人申报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