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山西中级教练职称,比赛业绩不能只在申报评审表中自行填写,还要提交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等客观证明材料。同时,评审表中的业绩情况须由省、市级训练竞赛部门审核,并在意见栏加盖公章确认。
比赛成绩需要用秩序册和成绩册证明
本次材料要求明确列出了参加比赛的秩序册,这是证明申报人与具体比赛活动存在对应关系的重要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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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职称秩序册成绩册
同时还要提交成绩册,用于证明比赛成绩和结果。
因此,仅在申报评审表中填写曾参加某项比赛并取得某项成绩,并不能形成完整材料,还需要客观赛事材料相互支撑。
准备材料时,应注意申报评审表中的比赛名称、项目、时间和成绩等信息,与秩序册、成绩册能够相互对应。
如果涉及多项比赛,应分别核对相应证明材料是否齐全,避免出现表中有业绩而纸质材料无法对应的情况。
业绩情况表还要由训练竞赛部门审核盖章
《2026年度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评审表》中的业绩情况,不是个人填写完成后就可以直接作为最终确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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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职称秩序册成绩册
业绩情况须由省、市级训练竞赛部门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填报的比赛和执教业绩进行确认。
审核完成后,还要在业绩情况表相应意见栏加盖公章。
因此,中级教练比赛业绩的证明链至少包括申报表业绩填写、秩序册、成绩册以及训练竞赛部门审核盖章几个环节。
当前材料只规定了这些证明形式,并没有给出具体比赛名次或成绩门槛,因此不能仅依据本材料自行增加相应评价标准。
文章来源:山西省体育局人事处《申报中级教练评审材料的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