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校2026年推荐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必须对申报人员的类型作出明确界定,分为“教学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型”。这一分类不是只在个人申报页面自行选择后就结束,还需要由推荐学校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并与申报材料一并通过职称系统提交。
副高和正高申报人员要明确所属评价类型
通知明确,高校要对本单位推荐申报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分类情况作出明确界定。也就是说,这项分类要求针对的是高校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而不是所有层级的高校教师都统一按照这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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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校副高正高职称分类说明
分类名称有两种: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这两个类别反映的是高校职称评价中的不同评价方向,学校在推荐申报时,需要先明确申报人员究竟按照哪一种类型参加后续评价。
这一分类不能简单理解成申报人个人随意选择。通知使用的是“高校要对本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分类情况作明确界定”,说明学校在这一环节承担明确分类的责任。申报人可以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情况准备材料,但最终推荐分类应由学校作出明确界定。
对准备申报的人来说,分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后续材料组织和业绩呈现都应与本人实际评价类型保持一致。如果学校已经将申报人明确为教学为主型,申报材料就应围绕相应评价方向准备;如果属于教学科研型,也应按照对应要求核对。
具备某一类成果并不意味着可以脱离学校分类直接改变申报类型。真正进入推荐环节时,应以学校明确界定的分类为基础,再按照对应评审条件准备和提交材料。
学校还要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人员分类明确后,推荐学校还需要形成书面说明材料。通知要求,这份说明由推荐学校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只停留在系统中勾选一个分类或者口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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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校副高正高职称分类说明
书面说明需要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通过职称系统提交。换句话说,分类本身既是学校内部的推荐判断,也是正式申报材料的一部分,需要在系统中留下相应材料依据。
从材料准备角度看,副高级、正高级申报人员在正式提交前,应先与学校确认自己的评价类型,并确认学校是否已经按照要求形成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这样可以避免个人材料已经准备完成,但分类说明没有同步提交的情况。
这里也要区分“学校明确分类”和“评审结果”两个概念。学校的分类说明是申报推荐环节的必要材料,用来明确申报人按哪种类型参加评价,并不等于学校可以自行决定最终是否通过职称评审。
因此,高校副高、正高申报人员可以把这一要求概括为两个动作:先由学校明确“教学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型”,再由推荐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并通过职称系统提交。分类一旦明确,个人申报内容和业绩材料也应尽量与该评价类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