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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称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

职称证

一、单位注册

“单位名称”为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法定全称,与“单位意见”中的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上级主管单位。

二、个人注册

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时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请认真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牢记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山东职称材料报送及填报

三、申报信息

“单位推荐排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是否排序,不作统一要求。

四、学历信息

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时间及所学专业,要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不得随意简写。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信息在“学信网”的查询页。如不能查询的,应报送情况说明材料,并加盖具有证明能力的单位公章。

五、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

1.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应与本人档案内容一致。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需上传完整内容页。

职称证书丢失的,需上传《评审表》原件扫描件(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获得资格时间”一栏,2021年5月之前,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

2021年5月以后,职称取得时间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生效时间)起算;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集团审批之日起算。

3.上传本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书(聘任文件)原件。

“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获得本级专业技术职称后,第一次受聘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每满12个月计算1年。

聘任时间不够的,由单位出具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证明。

六、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

“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与任职单位一致,填报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职务,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正式任命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需将申报人行标出)

七、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申报初级职称的,应提供上管理技术岗位后相关年度的考核考核情况(不含2024年度),每年度新增一条信息,在当年度位置上传考核证明材料扫描件,最多不超过5年。

八、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填写自申报年度起(含2024年),前5个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申报评审材料填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上管理技术岗位不足5年的,据实提供。

九、工作经历

本部分内容最多填写6个阶段,超出6个阶段的要视情况进行合并,起止时间必须连贯,即上一阶段的终止月份必须是下一阶段的起始月份。

工作经历起始时间要与参加工作时间一致,现任行政职务要与工作经历最后一项一致。

“单位-部门-岗位”至少要精确到部门,不允许只填写单位;据实填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无技术职务资格阶段填“无”;“经历简介”无需填写。

“所任职务”统一填写每段工作经历所获专业技术职称,证明资料需上传工作单位正式任命文件或由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他形式的证明。

十、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获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获奖/表彰、课题/项目、专利、论文/著作和其他等5类,总数不超过15项,严格按类别分类填写,不能对应类别的代表性成果填入“其他”一栏。

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完成的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需能体现本人姓名,填报时要分类填写,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的只能填写一项。

1.受奖情况填写代表个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奖项,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获奖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

“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以此类推。

所有奖项须上传获奖证书和佐证文件原件。

“等级”按照获奖级别,填写“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

填报格式为:获奖类型+成果名称:《项目名称》(如: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课题类、项目类材料需与申报职称工作相关,要有开题(立项)、流程文件及结题(项目验收、结项/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明。

课题时间填写结题时间。

填报格式为:

“课题/项目+项目名称(如:课题/项目:《****》)”。

原则上单位出具的一次性证明材料不予采用。

3.专利需与申报工作相关的国家专利,不含转让的专利。

上传完整的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专利时间填写专利证书落款时间,类别填写“发明”“实用新型”等。

填报格式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4.论文需在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是指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CN刊号和ISSN刊号的期刊)。

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电子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得作为参评成果;著作需为出版社正式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和CIP数据核字号。

“时间”填写期刊或论文著作的出版时间,“期刊或出版社”填写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成果名称”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如“论文:《****》P35”。

“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论文材料应上传刊物封面(体现刊号、出版日期)、目录(包括出版信息)、论文正文、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询页查询结果截图和权威数据库检索截图(知网、万方数据库,并填写检索结果验证网址)。

论文发表刊物属于核心期刊(仅限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应上传刊物属于核心期刊的有关证明材料。

著作需上传封面、扉页、作者(编委)信息、图书在版编目、目录、部分撰写内容正文、著作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结果等。

5.本人参与制定的规划、技术标准等业绩成果应在“其他”项中上传。

技术标准需上传封面、发布通知页、前言(含起草人员信息)、目次、部分编制内容等。

其他业绩材料需要由单位证明的,应有相关单位出具申报人参加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并将主要内容合并页面上传,不得仅上传封面。

6.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十一、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取得上一专业技术职称后的工作业绩,字数不超过1200字。

提供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以上材料不得体现个人姓名或明确的指向性表述。

十二、六公开监督卡

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应遵循以下要求:

(1)“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2)“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指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数量;“被推荐申报人数”指此次被推荐申报有关职称的人数。

(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十三、其他证明附件

上传个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社保证明、公示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没有对应项的有关材料等。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中填写的内容,均应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不全或申报内容填写不全的,由申报人员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2.表格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两者皆备,缺一不可。

3.评审表中的日期要符合实际顺序,不得出现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日期早于单位审核意见日期等不符合正常逻辑顺序的现象。

4.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均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单位账户。

5.申报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图像应清晰完整,不可颠倒。

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有多个页面的,应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上传,附件大小5M以下。上述材料的发表时间应在呈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内,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6.联系电话需填写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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