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山西高级运动防护师职称,运动防护师任中级职称以来须提供3份运动防护典型疑难案例。这3份案例可以由申报人独立完成,也可以由申报人主持完成,数量、形成阶段和完成方式都有明确要求。
高级运动防护师典型疑难案例有3个明确要求
第一,案例数量为3份。不是1份,也不是2份,正式申报时应准备完整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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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防护师职称案例
第二,案例形成阶段限定为任中级职称以来。也就是说,应当是申报人取得中级职称以后形成的运动防护典型疑难案例。
第三,案例完成方式可以是独立完成,也可以是主持完成,并不是只能由申报人单独完成。
如果采用主持完成的案例,材料中应能够体现申报人在该案例中的主持作用,避免与普通参与材料混淆。
因此,准备这3份案例时,先核对数量,再核对形成时间,最后核对本人在案例中的完成方式是否符合“独立完成或主持”的要求。
当前材料没有规定案例字数和固定模板
本次材料说明只明确了“3份”“任中级职称以来”“独立完成或主持”这三个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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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运动防护师职称案例材料
材料中没有规定每份典型疑难案例必须达到多少字,因此不能仅依据当前说明自行增加字数门槛。
同时,当前材料也没有给出统一模板、固定章节结构或具体排版要求。
材料中同样没有列出案例评分办法或内容评价细则,因此这些内容不能从其他地区或其他职称政策中直接套用到本次申报。
正式准备时,应以本次高级运动防护师材料要求为边界,确保3份案例本身满足数量、形成阶段和完成方式要求,并纳入最终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中。
文章来源:山西省体育局人事处《申报高级运动防护师评审材料的内容及要求》